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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沿江开放开发区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及重点项目安排
发布时间:2016.08.29  浏览次数:2143次

一、新增城乡用地布局安排

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规划的调控作用,加强对城乡用地布局优化的引导,突出保障中心城市和重点产业板块的建设需求,把沿江区域建成开放的主阵地、项目的密集区、工业的增长极。统筹城乡用地安排,科学协调城镇与产业用地建设安排,引导人口及产业的集聚发展。大力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废弃工矿复垦调整利用和低丘缓坡综合开发,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效增加土地供给能力,促进土地利用结构的不断调整和布局的不断优化。

(一)合理调控城镇工矿用地的增长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充分利用长江岸线资源,大力推进沿江开放开发”的战略部署,加速沿江开放开发区的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实现沿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模与发展层次的新跨越。规划期内全区安排新增城镇工矿用地3253.98公顷,优先安排中心城区和沿江产业板块建设用地,保障卫星城、小城镇集聚发展所需用地,统筹考虑中心集镇与沿江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生活配套建设需求,引导沿江地区工业用地向园区集聚发展。

(二)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居民点集中发展

坚持集中集聚的发展方式,积极引导农村人口和产业向集镇和中心村集中。推进农村居民点的迁并和整理,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规划期内沿江地区安排农村居民点新增建设用地157.69公顷,重点用于中心集镇、农村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三)探索实施城乡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

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要求,优先选择辖区内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加大对工矿废弃地、废弃基础设施用地的复垦及调整利用。统筹确定城镇建设地块增加和拆旧整理复垦地块减少的规模和范围,合理安排城镇村用地比例,确保挂钩项目区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规划期内,沿江各县(区)安排拆旧规模5672公顷,主要集中在九江县、瑞昌市、湖口县、彭泽县、庐山区;安排建新区规模5373公顷,主要集中在九江县、瑞昌市、湖口县、彭泽县、庐山区。

(四)适度推进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

按照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统筹经济发展、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要求,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低丘缓坡土地资源,逐步提高低丘缓坡土地在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中的保障作用,促进国土资源的均衡开发利用,缓解土地紧张供需矛盾。规划期内,按照沿江各县(区)低丘缓坡开发规模6990.10公顷,主要分布在庐山区、彭泽县和九江县,其次分布在瑞昌市和彭泽县。

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一)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围绕集约高效有序利用长江岸线资源目标,统筹推进港口码头建设、铁路和公路建设,规划期内,安排新增交通用地795.53公顷,构建高效便捷的沿江立体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1、铁路。重点建设九景衢铁路九江段、九江至岳阳铁路九江段、京九客运专线九江段、池九城际铁路九江段、武九客运专线九江段、武九铁路扩能提速工程、合九城际九江段铁路建设项目、昌吉赣城际铁路,加快瑞昌港区铁路专用线、城西港区铁路专用线、城东港区铁路专用线、湖口港区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完善铁路快速运输网络体系,提升铁路通道吞吐能力。

2、公路。优先建设沿江通道网络,规划建设沿江一级公路、赤码工业大道、沿江工业大道、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九江段拓宽工程、九江绕城高速、武穴长江大桥至杭瑞高速、都昌至九江县高速公路、瑞昌至巾口高速、巾口高速,加快建设赤码线、彭湖线。推动红光、银砂湾至定山高速出口、九江长江公路二桥及连接线和矶山至彭泽高速出口道路建设,加速长江大桥三桥建设,城乡公路网升级改造工程,及各版块内部交通网络的完善,提升货物集散能力。

3、港口码头。积极打造一港五区的总体格局,重点建设九江港瑞昌港区、城西港区、城东港区、湖口港区、彭泽港区和鄱阳湖港区,加快赣江二级航道整治工程。


 

(二)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为提高水利基础设施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规划期内安排沿江地区125.13公顷的新增建设用地,重点保障赛城湖堤、棉科所堤、五一堤和赛湖堤加高加固工程、金砂湾、银砂湾堤除险加固工程、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

(三)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调节能源供给结构,加快天然气西气东输工程、川气东送工程、九江CNG母站、华电九江燃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江西LNG天然气储配中心项目建设。规划期内安排10.16公顷的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此类项目的顺利实施。

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对电力需求,规划期内安排104.00公顷的新增建设用地,重点保障国华九江2×1000MW煤电、彭泽生物质30MW发电、彭泽县帽子山核电站建设,彭泽新建5座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湖口县新建7座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改善电网传输结构,推进国华-石钟山-景德镇洪源500千伏输电线路建设工程。

三、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程

(一)严格控制建设占用减少耕地

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引导建设用地选址尽量少占或不占有耕地。各类建设用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并配套采用工程或生物措施针对性的提高开发耕地质量。规划期内,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182.51公顷以内,沿江开放开发区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4717.61公顷。

(二)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

各类防护林、绿化带等生态建设应尽量避免占用耕地,规划期内不再安排退耕还林。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确保农业结构调整不破坏土地耕作层,允许在不破坏耕作层和地力的前提下,鼓励实施农业产业化项目。

(三)加大灾毁耕地防治力度

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减少自然灾害损毁耕地数量。严格界定灾毁耕地标准,强化耕地灾毁情况监测,及时复垦灾毁耕地。

(四)提升耕地的集中连片程度

大力推行“土地向农业企业流转、种植向农业大户集中”的高效农业经营模式以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积极归并田坎、整理废弃农村居民点、复垦废弃工矿用地、配套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全区103850.08公顷耕地的集中连片分布程度,为农业规模化经营、机械化生产创造基础条件。

(五)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88174.1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科学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将大面积、集中连片、高质量等级的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土地整治新增优质耕地应补划为基本农田,各县(区)必须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地块和农户,确保图、数、地一致,建立标志,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建章立制、落实责任。

城市、村镇、园区建设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符合法定单独选址的国家和省级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必须在对选址方案、基本农田调整及补划方案等进行论证和听证后报国务院批准。

(六)划定基本农田集中区

结合土地功能分区,将基本农田分布集中度相对较高、优质基本农田所占比例相对较大,需重点保护和建设的区域划为基本农田集中区。规划期间,全区划定8个基本农田集中区。

分别为位于九江县江洲基本农田集中区、九瑞公路沿线基本农田集中区、庐山南基本农田集中区、彭泽棉船基本农田集中区、鄱阳湖东基本农田集中区、鄱阳湖西基本农田集中区、瑞昌赤湖基本农田集中区、铜九铁路沿线基本农田集中区。基本农田集中区总面积104336公顷,其中基本农田面积63265公顷,占区内土地面积的60.63%,占全区基本农田总量的71.34%。

(七)多划一定比例基本农田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项目建设的不确定性,增强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在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落实的前提下,根据耕地资源状况全区多划1399公顷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九江县、彭泽县和湖口县,其次是瑞昌市和庐山区。

规划实施期间,难以确定用地范围的交通、水利等线型工程用地,不宜在城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又难以定位的独立建设项目(如防灾救灾建设、社会公益项目建设、城镇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污染企业搬迁等),且列明可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安排的建设项目清单内并预留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视为符合规划。

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

(一)土地综合整治工程

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为江西省整体推进农村整治重大工程的子工程,工程实施期限为2012-2020年,范围共涉及瑞昌市桂林街办、高丰镇、横港镇、范镇、白杨镇、武蛟乡、夏畈镇;九江县港口街镇、新塘乡、新合镇、城门乡、狮子镇、眠山乡、马回岭镇、江洲镇;湖口县舜德乡、流芳乡、城山镇、文桥乡、江桥乡、傅垄乡、马影镇、张青乡、大垄乡、凰村乡、流泗镇;彭泽镇黄岭乡、太平关乡、黄花镇、县棉花原种场、马垱镇、棉船镇。

共划分为6个土地重点区域,分别为瑞昌中部土地整治重点区、瑞昌北部土地整治重点区、九江县北部土地整治重点区、湖口西部土地整治重点区、湖口沿鄱阳湖土地整治重点区、铜九铁路沿线土地整治重点区。

工程建设规模为32060公顷,主要以整理集中边片耕地和基本农田为主,耕地集中区内的未利用地开发和建设用地整理复垦为辅,安排耕地整理项目27个,重点实施瑞昌市范镇、高丰镇,九江县城门乡、岷山乡,湖口城山镇、江桥乡、舜德乡,彭泽县的黄岭乡、定山镇等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建成后新增耕地3300.00公顷,灌溉面积达到22504公顷,改造中低产田9541公顷,新增播种面积6600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48公顷,治理钉螺面积12319公顷;新增除涝面积15124公顷。

工程主要任务和措施:适当调整道路、沟渠、田坎的布局,进一步完善排灌设施,改善生产条件;对农村居民点进行旧村整理、改造,使其城、乡建设得到协调发展;对各类废弃地要深埋制砖废渣,平整复垦土地,完善道路及水利配套设施;在防止水土流失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采用适宜的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引导荒草地和滩涂的开发利用,增加耕地和园地面积。

 (二)土地开发重点工程

根据国家对未利用地、滩涂开发利用的有关规定,以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为参考,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重点对环鄱阳湖地区的滩涂地、丘陵地区的未利用土地开发利用,实现区域内的耕地占补平衡。工程的实施期限为2012-2020年,范围主要涉及彭泽县的龙城镇、棉船镇、马垱乡、浩山乡、太平关乡、天红镇、杨梓镇和黄岭乡,湖口县的流泗镇、武山镇、城山镇、文桥乡、付垅乡、舜德乡,瑞昌市的范镇、肇陈镇、乐园乡、洪一乡、花园乡、洪下乡、横立山乡、黄金乡、南阳乡。

工程共划分为5个重点区域,瑞昌北部土地开发重点区、瑞昌西部土地开发重点区、九江县中部土地开发重点区、湖口中部土地开发重点区、彭泽南部土地开发重点区。

工程建设规模为2254公顷,包括184个土地开发项目,重点实施九江县马回岭镇、岷山乡,瑞昌市黄金乡、白杨镇、横港镇、南义镇和乐园乡,湖口县傅垄乡、大垄乡,彭泽县浪溪镇、芙蓉墩镇、天红镇和龙城镇等土地开发项目。工程完成后新增耕地达到1417.61公顷,新增耕地用于区域内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

工程措施和任务:在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的前提下,采用适宜的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加快荒草地和沿湖滩涂的开发利用,补充一定数量耕地规模,提高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水平;积极引导滩涂和其他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利用,完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引导其在不影响行洪、蓄洪的前提下可开发种植一季水稻、蔬菜或牧草等农作物发展避洪农业。

(三)城乡增减挂钩与工矿废弃地复垦工程

围绕促进城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稳妥推进村庄土地整治和废弃工矿地复垦,拓展城镇发展空间,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工程实施期限为2012-2020年,范围主要涉及湖口县的凰村乡、马影镇、双钟镇、文桥乡、城山镇、舜德乡,九江县的沙河街镇、江洲镇、港口街镇、新塘乡、永安乡、岷山乡,庐山区的五里街道、姑塘镇、新港镇、莲花镇、海会镇、赛阳镇,彭泽县的马垱镇、定山镇、杨梓镇、龙城镇、棉船镇、芙蓉墩镇、黄花镇。

工程实施以县(区)单位,重点实施瑞昌市、九江县、湖口县和彭泽县,工程拟通过城乡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安排拆旧区规模为5672公顷,通过建新区安排城镇村规模5373公顷。

工程措施和任务:深入分析城乡建设用地整理的基础条件、发展潜力和制约因素,并对开展挂钩试点和废弃工矿地复垦调整利用工作从社会、经济、生态等角度进行综合评价,合理确定挂钩规模,明确拆旧地块、建新地块的位置、规模,制定项目区实施方案,实现“发展得空间、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的多赢目标。

五、生态与环境保护建设工程

(一)污水集中处理厂建设工程

严格控制污染源,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提高沿江污水处理规模和处理率。沿江工业园根据产业布局方面应有所侧重新建污水处理工程,其中湖口金沙湾工业园区、彭泽建设环保工业园、瑞昌码头工业园和九江县综合工业园分别配套建设一座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确保园区工业废水达标排放。规划期间,拟安排新增建设用地23公顷,用于保障沿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和彭泽、瑞昌码头镇、九江县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工程。

(二)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通过实施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确保饮用水源达标率达到100%。规划期内拟安排新增建设用地2.70公顷,用于饮用水源自动监测站和饮用水源取水口周边排污口改道建设工程。

(三)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

规划期内,拟安排新增建设用地70.00公顷。加快沿江生活垃圾处理场完善和新建垃圾处理场建设工程,扩大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完成九江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和彭湖生活垃圾处理场。

(四)城镇绿化工程

通过绿色工程建设,提高城市绿化面积和防污净化能力,至2020年,确保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4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6%。主要绿色工程如下:

城市道路绿化工程。城市主要道路和街道实现全面绿化。

城市绿化广场建设(包括中心广场、抗洪纪念广场等)。

生活小区绿地建设工程。严格控制居民小区的绿地率,新开发小区绿地率必须保持在30%以上,已建小区要求通过(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多种形式使绿地率达到20%以上。

(五)生态防护林建设

在各工业园区建设生态防护林隔离带,改善园区环境,增加城市绿化覆盖率,同时对于园区工业企业排放的污染物可以起到一定净化防污作用。主要建设内容有:石化工业园区利用周边尚未开发的丘陵地建设生态防护林隔离带;新建工业园区预留部分土地建设生态防护林隔离带。滨江、滨湖区域建设生态防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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